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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饮片的警示说明

2020-08-11

湖北中药饮片是根据中药理论和中药制备方法加工而成的中药,可直接用于中医诊所。 这个概念表明,中药材与中药饮片之间没有清楚的界限。 中药饮片包括一些在生产地加工过的中药饮片,原药饮片和经过切割加工的。 前两种管理方式应被视为传统中药材,但应基于中医理论从处方和制备上加以理解。


湖北中药饮片


从管理的意义上说,饮片的概念应理解为:“根据混合或制备的需要,将在生产地点加工的纯药用材料进一步切碎和烘烤后得到的成品称为中药饮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品种说明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该文件,在2013年底之前,企业中产品中含有有毒药材的中药饮片必须指定有毒成分并在说明中添加警告。

《通知》规定,所有处方均应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所含的28种有毒药用材料制成的中成药。 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说明书中注明有毒中药汤的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加警示语:“该产品含有×××”。

“通知”明确指出,该处方还含有其他中成药,这些中成药已被证明具有毒性,并容易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 相关药品生产商还应根据上述要求修改说明书。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规定也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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